请问孕妇犯罪后应该如何处理?如何确定对犯罪孕妇的惩罚措施?
一、孕妇犯罪怎么处理
1、孕妇犯罪处理标准如下:
(1)在案件审理阶段,可以取保候审;
(2)符合逮捕条件的,可以监视居住;
(3)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,不适用死刑;
(4)被判处拘役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,应当宣告缓刑。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五条
【监外执行】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暂予监外执行:
(一)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;
(二)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;
(三)生活不能自理,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。
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,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,可以暂予监外执行。
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,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,不得保外就医。
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,必须保外就医的,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。
在交付执行前,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;在交付执行后,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,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。
二、构成犯罪的条件有哪些
构成犯罪的条件如下:
1、犯罪主体。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;
2、犯罪的主观方面。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;
3、犯罪的客观方面。
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;
4、犯罪客体。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怀孕妇女犯罪的处理有:
1、在案件审理阶段,可以取保候审;
2、符合逮捕条件的,可以监视居住;
3、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,不适用死刑;
4、被判处拘役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,应当宣告缓刑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七条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七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七条
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可以取保候审:
(一)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
(二)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(三)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(四)羁押期限届满,案件尚未办结,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。
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怀孕妇女犯罪的处理有:在案件审理阶段,可以取保候审;
2、符合逮捕条件的,可以监视居住;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,不适用死刑;被判处拘役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,应当宣告缓刑。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可以取保候审:
(一)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
(二)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(三)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(四)羁押期限届满,案件尚未办结,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。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。